2008年11月19日

(向帆布外套致敬) 游擊戰法---一般原理節錄之六

☆5.不利地形上的戰事

變化的唯有形式。游擊戰的數量,而不是質量,需作改變。
循著先前的法則,比方說,這類游擊隊的機動力必須十分優異;攻擊行動最好在晚上;
他們應當非常迅速,但游擊隊應該移動到起點之外的地方,盡可能遠離戰鬥區域,
並且需要假設沒有一個定點是安全的,可以讓游擊隊防戍壓迫勢力的來犯。

在夜晚,一個人大概可以行走三十至五十公里遠;
想將敵人釘死在特定的戰爭形式絕對是不智之舉;要不斷地變換地點、時間,以及作戰形式。

我們已經說過,行動不要拖泥帶水,得求迅速;它必須得高度有效,持續個幾分鐘,接著馬上撤退。
這兒所使用的武器,自然不同於有利之地形上所用的;大量的自動武器是最好的選擇。
在晚上的時候,狙擊行動並不是決定性的因素,反倒火力的集中才是;
越多的自動武器在短距離射擊,越有殲滅敵人的可能。

要記得,行軍中的游擊隊軍團速度等於的是最後一人的速度。

平地上的游擊隊軍團蒙受極度的不便之苦,隨時處於遭受包圍的危險,
沒有確定的地點可以建立永久的抵抗;所以他們必須長期生活在絕對隱祕的條件下,
因為在沒有完美建立信賴之前,為了免於危險,他們無法相信任何鄰人。
如果有必要的話,為了一鼓作氣,所有的組織可以在特定時刻重新集結,
但是在那之後,他們馬上能夠分散到不同的地區,再次切割為十人、十二人,或者是十五人的小團體。


用單一命令組織整個軍隊,而不需要特定身處在特定的團體,確保對命令的尊敬和服從,絕對是可行的。
所以,游擊隊領袖的選舉,和他們在意識型態的以及個人的與區域領袖的完全和諧,非常地重要。

游擊戰中建立永久駐營的有利條件,必須相反於當地生產發展的程度
這個章節的標題之所以稱為「不利地形上的戰事」,
是因為所有事物都對人類生活太舒適了,運輸通訊、大量人口集中在都市和半都市的區域、
機器耕作土地,所有種種,都會將游擊隊隊員置於一個不利的情勢。


第二個結論是,如果游擊隊戰鬥必須包括對人民工作的重要因素,在作戰區域中,敵人的生存是不被允許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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